各位同学:
本学期秋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、学院认定管理办法、认定申请表、汇总表已经发布(详见附件),请满足认定标准且还没有取得科研训练学分的同学,在11月15日之前将纸质申请表(指导教师签字后,无指导教师可以让班主任或指导员签字)附件1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申请表》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(复印件)交到学院楼141本科教务室,并将附件1申请表、附件2汇总表,打包后,电子版发至renyu@nwpu.edu.cn,文件命名方式:年级-学号-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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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0-28